面向公眾征求意見:關于征求《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征集單位:裕安區招商促進中心征集時間:[ 2022-11-06 00:00 ] 至 [ 2022-12-06 00:00 ]狀態:已結束
  • 征集公告
  • 起草說明
  • 征集渠道
  • 網絡渠道意見及采納情況
  • 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 征集小結(結果反饋)
  • 文件
  • 解讀

裕安區招商促進中心代區政府辦公室起草了《<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修訂意見》),為提高規范性文件的質量,充分征求社會各方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該《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征求意見時間自2022年11月6日至2022年12月6日止。提出意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1、登錄: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政府網“全區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意見征集平臺”( http://www.fullalbum-tube.net/content/column/6814501)留言。

2、信函方式: 郵寄地址:裕安區(九中對面)裕安區招商促進中心, 電話:0564-3303029。

3、電子郵件方式: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157616791@qq.com郵箱。

4、聯系人:卓成林   聯系電話:0564-3303029。

                            

                                                                                                              裕安區招商促進中心

                                                                                                                 2022年11月6日

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修訂版)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區招商引資工作,規范政策,強化引導,適應新形勢新情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招商引資入駐我區并符合本規定獎補條件的工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和現代農業項目。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的工業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新引進入駐高新區獨立供地50畝以上(利用閑置土地資源或并購重組的情形除外),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億元,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且達產后的年納稅額不低于15萬元/畝;

(二)新引進入駐高新區外獨立供地30畝以上(利用閑置土地資源或并購重組的情形除外),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000萬元,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150萬元且達產后的年納稅額不低于15萬元/畝;

(三)新引進入駐標準化廠房2000平方米以上,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每平方米投資強度不低于1萬元且年納稅額不低于225元/平方米;

(四)并購重組或經過技術改造升級達到以上入駐標準的工業項目。

第四條  本規定所指的現代服務業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新引進的現代物流項目,應為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出讓金)5000萬元以上,具備信息服務、展示交易、運輸配送、城鄉快遞、工業品配套服務、冷鏈倉儲、電商等功能;

(二)新引進的總部經濟項目,應為年納稅總額 500萬元以上的企業總部、地區總部、功能性總部等;

(三)新引進的電子商務項目,應為世界100強或國內50強企業,或實際到位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并在本地結算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支付平臺等項目;

(四)高端或規??叼B項目,應為投資建設或運營的集醫療、保健、康復、養老、文體娛樂以及生活配套為一體的功能完備、設施齊全、管理先進的綜合性養老項目,納入省重點項目或新建 300 張床位以上;單個投資1億元以上的醫療護理、康復保健、養生養老等項目;

(五)新引進的大型商業項目,應為投資50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讓金),整體經營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商業業態、經營方式、管理模式具有專業特色的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特色街區等項目;

(六)新引進的文體項目,應為投資5000萬元以上體育健身項目(含步道、賽道等),以及單體使用面積不低于 3000 平方米,且物業自持運營的文體場館(含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文化景觀園區)等項目;

(七)新引進的旅游項目,應為投資5000 萬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讓金、住宅類房地產投資),集中成片開發的大型旅游設施、主題公園、休閑旅游度假區等項目;

(八)新引進的酒店綜合體項目,應為固定資產投資1 億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讓金)且達到四星級以上標準;

(九)新引進的金融業服務項目,應為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的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總部或省市級分支機構、信托投資、金融租賃、信用擔保、小額貸款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務企業。

第五條  本規定所指的現代農業項目包括:

(一)新引進投資總額 50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不含土地出讓金)以上的現代養殖、特色種植、林木花卉、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項目;

(二)新引進農業企業在我區設立的公司總部、投資總額5000萬元以上的生產基地及研發中心等項目。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六條  投資補助與獎勵

(一)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符合本規定的新引進獨立供地工業項目,可在項目主體結構建設進度達正負零后,按實際用地面積給予2萬元/畝的補助;在主體結構封頂后,按實際用地面積給予2萬元/畝的補助;在約定時間建成投產后,按實際用地面積給予3萬元/畝的補助。畝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達到300萬元以上的,再按實際用地面積給予2萬元/畝的補助。

(二)工業項目新設備補助:國產設備補助10%,進口設備補助15%。

(三)潔凈工業廠房補助:工業項目新建經省認定的百級潔凈廠房(含A級GMP廠房),每平方米補助2000元;千級潔凈廠房每平方米補助1000元。

(四)高端或規??叼B項目,按養老機構、醫療機構新購買設備總額的5%給予補助。

(五)文體項目,按文體設施、設備器材投入(不含配套商業)的4%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

(六)旅游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出讓金)的3%給予補助。

(七)生態休閑觀光農業等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含土地出讓金)的3%給予補助。

以上補助與獎勵,應符合本規定第一章的條件并達到招商引資合同約定的投資規模,方可申報兌現。本規定有特別約束條款的,按該條款執行。

第七條  財稅貢獻獎勵

(一)符合本規定獎補條件且按照約定時間投產的工業項目,可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自約定投產之日起連續5年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按年兌現。其中固定資產投資不足2億元的,獎勵比例為50%;對固定資產投資額達2億元以上但不足5億元的,獎勵比例為前三年100%、后兩年50%;對固定資產投資達5億元以上的,獎勵比例為100%。涉及市級承擔部分,以其實際轉移支付金額為準。

(二)單個固定資產投資 2000 萬元以上技術改造工業項目,按照新購置設備的7%給予補助,且以其技改完成時的上一年度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為基數,按增量部分的50%連續3年給予獎勵;技改完成后達到本規定第三條所述工業項目入駐標準的,按照新引進工業企業享受本規定相關優惠政策,但是本項已兌現的獎勵和以往優惠政策已享受的部分,不重復兌現。

(三)并購重組工業項目,實際交易額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拍賣或收購底價10%的補助;土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不受原產權人欠稅等政策性因素的制約,權屬交易過程中的稅費足額繳納后,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等額獎勵給實際繳納人。并購重組工業項目符合本規定第三條所述工業項目入駐標準的,按照新引進工業企業享受本規定相關優惠政策,但是本規定第六條第(二)項所述固定資產投資補助,不再兌現。

(四)總部經濟項目,按超額累進法給予連續5年獎勵,以約定經營之日起算。年納稅總額不足 1000萬元的,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5%作為獎勵依據;年納稅總額 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每增加500萬元,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增量部分獎勵比例增加5%,最高獎勵比例不超過95%。項目5年期滿后的年納稅額持續增加的,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增量部分的95%給予獎勵。

(五)電子商務、現代物流項目,自約定運營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0%,連續5年給予獎勵。

(六)文化旅游、大型商業、酒店綜合體等現代服務業項目,自約定運營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度的 50%,連續 3 年獎勵給企業。

(七)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總部或省市級分支機構,購置我區境內辦公用房繳納的稅收,按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給予等額獎勵;自約定經營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0%,連續5年給予獎勵。信托投資、金融租賃、信用擔保、小額貸款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務企業,自約定經營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0%,連續5年給予獎勵。

本條所述財稅貢獻獎勵,應符合本規定第一章的條件并達到招商引資合同約定的投資規模(本條有特別規定的除外)。按年度統計,次年申報兌現。

第八條 產業基金支持

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 5 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或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項目,根據項目實際需求,可采取股權合作方式給予支持,參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投資期限不超過 5 年;也可由區城投公司代建廠房,入駐企業應按廠房預算造價的10%支付回購定金,廠房有特殊要求的回購定金比例不低于15%。

第九條 標準化廠房扶持

經項目所在地鄉鎮、園區同意,標準化廠房可按照規劃批準的設計圖紙劃分的能獨立使用的房屋作為基本單元(幢、層等)進行不動產分割登記,可租賃或出售,承租企業不得轉租。

(一)租賃扶持政策

首次租賃生產性廠房的工業項目,自約定投產之日起,年實繳稅收達225元/平方米以上的,給予當年全額租金補助,連續計算3年。租金補助單價,按照多層廠房一至四層(含四層以上)分別為每平方米每月10元、8元、6元、5元和單層廠房每平方米每月12元的標準計算,按年度統計,當年先交,次年申報兌現。

(二)購買扶持政策

首次購買標準化廠房的工業企業,給予實際交易額5%的投資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并享受本規定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的獎勵政策。該企業符合本規定第三條所述工業項目入駐標準的,按照新引進工業企業享受本規定相關優惠政策,但是固定資產投資補助不重復兌現。

第十條 多層生產性廠房支持政策

新引進獨立供地的工業項目,原則上不規劃建設單層廠房。經審核,對建筑容積率達1.3且投入使用的生產性廠房,按照第二層150元/平方米、第三層按200元/平方米、第四層及以上的按300元/平方米標準補助。

第十一條 扶優壯強獎勵

支持節能環保(含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含汽車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新興產業做大做強:對年實繳稅收首次突破500 萬元、 1000 萬元、3000萬元、5000 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 50萬元、100 萬元、150 萬元、300萬元。

第十二條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等享受《關于印發六安市裕安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裕政辦[2018]2號)文件規定的扶持政策。獎勵政策由區科技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審定。

第十三條  高層次人才特定待遇

對于區內工業企業急需的高層次人才,鼓勵企業采取各種方式和途徑引進,符合六發[2021]14號文件規定情形的,可按規定政策給予特定待遇。

上述人才的專業背景應與其在區內所從事的工作相一致,并與區內企業簽訂2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區內工作時間連續超過6個月以上。

第十四條  企業上市掛牌獎勵

鼓勵入駐我區的招商引資企業上市掛牌,可依據我區相關扶持政策規定的條件和辦法釋放支持政策。

第十五條  外商投資獎補

對上年度外商投資實際到位資金達到2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對上年度增資達到1000萬美元、2000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對上年度落戶我區的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的外商投資企業,且實際到位資金占注冊資本10%以上的,給予30萬元的獎勵。

企業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獎勵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

第十六條  出口退稅支持

區財政設立額度1000萬元的企業出口退稅資金池。凡企業符合國家出口退稅政策涉及的出口退稅項目,自企業正式申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資金池臨時墊付申報的退稅款,該墊付款不計利息。企業于收到該退稅款后3個工作日內,全額歸還資金池,若逾期未歸還的,按年化利率7.8%計息直至還清本息之日。

第十七條  企業高管獎勵

(一)世界和中國500強企業、央企、上市公司、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等重大項目,按協議約定期限建成投產的,自納稅之日起,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限定人員名單)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連續5年給予獎勵。

(二)每年達到協議約定發展目標的總部經濟項目,自納稅之日起,按高級管理人員(不含中層)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連續5年給予獎勵。

上述人員已按本規定第十三條享受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特定待遇的,不再給予獎勵。

第三章  要素保障

第十八條  “一事一議”政策扶持

對擬入駐我區的世界和中國500強企業、央企、上市公司、頭部企業的重大投資項目與牽動性強、科技含量高、投資和稅收貢獻大的重大工業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在項目供地、基礎設施投資補助、廠房代建、財稅貢獻獎勵、股權投資、產業引導資金等方面給予特別扶持。

第十九條  幫辦推進機制

新引進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由區級領導牽頭,引資單位、屬地和區直相關業務部門指定人員共同組成的包保幫辦專班,實行“一個項目、一套專班、責任到人、幫辦到底”的推進機制,全程服務企業落地投產前的各項事務。

第二十條  資產價值認定

本規定所述固定資產投資與新購設備補助金額,由區審計局審核認定。企業應提供審核所需的投資協議、設備采購協議與發票、產品說明書、設備專利技術證書及其他足以證明固定資產價值的證明文件等資料。

區融資擔保公司可根據招商引資合同的相關約定,經區審計局審核認定符合固定資產補助條件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提供不超過設備價值50%的資金借貸擔保,企業以該設備提供反擔保。

第二十一條 社會引資人獎勵機制

對成功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按協議約定建成投產并形成稅收的工業項目社會第一引資人,按照引進項目實際到位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地方配套產業資金)的3‰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周期自項目開工之日起不超過3年。

第二十二條  容錯免責機制

本規定實施過程中,應對項目進行風險評價,按程序科學決策。對在招商過程中出于公心、沒有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因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確等情形而出現工作失誤或過失的,堅持寬嚴相濟原則,給予容錯免責。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所述幣種,除特殊注明外,金額單位均為人民幣元。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所述優惠政策,與其他同類政策不疊加享受,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施行后,招商引資新簽約項目適用本規定,此前出臺的相關政策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入駐兩園一中心的項目,有特殊優惠政策的不受此限。

本規定施行前簽約的項目,仍適用原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區招商促進中心負責解釋。

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鑒于融入長三角發展形勢和我區六大產業發展需求,從發展短板和競爭環境來看,我區的區位優勢不足,高質量發展的產業基礎還不牢固,政策環境等競爭軟實力還不強,原有的政策已逐漸難以適應推動新一輪高水平“雙招雙引”的新形勢,因此,修訂標準更高、吸引力更強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十分必要。

二、起草過程

區招商中心在《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裕政〔2021〕32號)的基礎上,參考了《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支持物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六政辦秘〔2022〕74號)和《裕安區支持智能電動汽車配套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優惠政策》(裕政秘〔2022〕142號),根據市相關考核指標和各招商有關單位意見,經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帶領起草單位充分討論后,起草了本修訂意見,形成了征求意見稿。7月28日,招商中心將征求意見稿通過OA發到各相關單位,并提交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11月3日,裕安區雙招雙引提質增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區政府五樓532會議室組織了“優惠政策修改論證會”,會后通過OA郵箱向區司法局、區審計局、區稅務局、區財政局、區經信局、區發改委、區科技局、區自然資源局、高新區發送了關于《〈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的函,征求各相關單位意見,經與各單位溝通,收到3個單位11條意見,采納9條,未采納2條,采納情況見附件。11月6日通過區政府網址向公眾征求意見。

三、文件的主要內容

  本規定主要適用于招商引資入駐我區并具備相應條件的工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和現代農業項目。首先指出工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和現代農業項目所具備的條件。其次列出達到條件后相應的優惠政策,包括:投資補助與獎勵、貢獻獎勵、產業基金支持、標準化廠房扶持、多層生產性廠房支持政策、扶優壯強獎勵、高層次人才特定待遇、企業上市掛牌獎勵、外商投資獎補及企業高管獎勵。再次提出要素保障,對擬入駐我區的世界和中國500強企業、央企、上市公司、頭部企業的重大投資項目與牽動性強、科技含量高、投資和稅收貢獻大的重大工業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政策扶持,完善幫辦推進機制、社會引資人激勵機制、容錯免責機制。最后一部分是附則,對相關條款進行解釋。

四、提請政府常務會對本意見送審稿進行審議。

建議經區政府常務會審議,提交區委常委會研定后,以區政府文件印發實施。

 

網絡渠道發表意見

電話渠道
0564-3303029
來信來訪渠道
裕安區(九中對面)裕安區招商中心
其他渠道
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157616791@qq.com郵箱

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本條意見征集到時間截止日期,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征集小結(結果反饋)反饋時間:2022年12月6日 14時53分

    根據工作安排,裕安區招商中心代區政府辦公室起草了《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修訂意見》(以下簡稱《修訂意見》)。11月3日,裕安區雙招雙引提質增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向區司法局、區審計局、區稅務局、區財政局、區經信局、區發改委、區科技局、區自然資源局、高新區發送了關于《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的函,征求各相關單位意見,于11月6日將《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稿通過區政府網站公示并征求意見,截止 12 6日上午收到相關反饋意見如下,收到3個單位11條意見,采納9條,未采納2條,同時未收到公眾反饋意見。

 


 

征求意見采納情況說明表(裕安區招商引資

優惠政策若干規定修訂意見)

序號

反饋單位

反饋意見

采納情況

未采納的理由

1

六安市裕安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將第三條修改為:本規定所指的工業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新引進入駐高新區獨立供地50畝以上(利用閑置土地資源或并購重組的情形除外),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億元,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達產后的年納稅額不低于15萬元/畝;

(二)新引進入駐高新區外獨立供地30畝以上(利用閑置土地資源或并購重組的情形除外),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000萬元,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150萬元、達產后的年納稅額不低于15萬元/畝;

采納

 

將第十條修改為:多層生產性廠房支持政策。

新引進獨立供地工業項目原則上不得建設單層廠房,確需建設單層廠房,需進行單層廠房論證。經審核,對超過國家規定的容積率最低標準且投入使用的部分,按照第二層150/平方米、第三層按200/平方米、第四層及以上的按300/平方米標準補助。

采納

 

2

區財政局

其中第七條第(一)項;1、財政部在關于部分地方以財政支出方式違規返還稅費典型案例的通報中指出“…… 核查發現,部分地方違反財經紀律、通過制定文件,簽發會議紀要或與企業(個人)簽訂合作協議等形式出臺稅費返還政策,以財政支出方式實施與企業(個人)繳納稅費或財力貢獻直接或變相掛鉤的稅費返還,個別地方甚至以異地引稅為目標:出臺稅費返還政策吸引空殼企業注冊納稅,嚴重損害了全國稅費統一性,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

此項內容與通報內容相符,建議刪除。

采納。修改為按照固定資產投資情況,給予獎勵

 

建議對工業項目年存裕安區級稅收貢獻分檔進行獎補。如年納稅在×××稅收上給予定額獎補,分檔設定獎補數額。

未采納

根據企業對地方財政貢獻額比例計算對企業的獎勵,便于兌現執行,且公平合理。

建議將文件中關于企業上市掛牌獎勵相關內容刪除,按區領導意見,上市掛牌獎勵另行單獨制定政策文件。

采納

 

3

區司法局

草單位未履行相關法定程序,建議履行公開征求、風險評估、專家論證程序。

采納

 

《修訂意見》第一(一)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億元,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或達產后的年納稅額不低于15萬元/(二)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000萬元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150萬元或達產后的年納稅額不低于8萬元/

我局認為,上述內容的有歧義, 字后的條件是單獨達到即可還是在固定資產投資達標的前提下,與畝均報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 “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150萬元擇一即可。

建議明確表述。

采納

 

《修訂意見》第五項“.....也可由區城投公司代建廠房,入駐企業應按廠房預算造價的10%支付回購定全,廠房有特殊要求的回購定金比例不低于15%”。

我局認為: 1、回購定金何時支付未明確;2、特殊要求如何界定。

建議予以明確規定。

未采納

本規定為政策性規定,何時支付定金、特殊要求的界定,可以在具體的合同中約定。

《修訂意見》第九項將第十九條修改為:社會引資人獎勵

《區規定》第十九條為幫辦推進機制、第二十一條為社會引資人獎勵機制如將第十九條修改為社會引資人獎勵,是否同步刪除《區規定》第十九條、二十一條,建議予以明確。

采納

 

《區規定》第九條第(一)項首次租賃標準化廠房的工業企業,年實繳稅收達 150 /平方米以上的,給予第一年全額租金補助、第二年和第三年50%租金補助;年實繳稅收達3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前兩年全額租金補助、第三年50%租金補助;年實繳稅收達5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3年全額租金補助,但是租金每平方米單價最高不超過12/月,對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和3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另可享受本規定第七條第(一顧規定的獎勵政策。租金補助按年度統計,當年先交,次年申報兌現。

我局認為,上述規定表述不明:1、年實繳稅收如何計算,如果是按合同簽訂的期限計算實繳稅收平均值,則需要等到合同期滿再按實繳稅收計算,與按年度統計,當年先交,次年申報兌現存在沖突;2、如果是按當年的實繳稅收為準,每個檔次都規定第二、三年的補助方式,相互存在沖突;

建議同步予以修改。另《修訂意見》擬對第七條(一)項規定進行修改. 上述規定的“….…另可享受本規定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的獎勵政策是否保留,建議起草單位考量

采納

 

3

區司法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1462號)規定,對違法違規制定與企業及其投資者(或管理者)繳納稅收或非稅收入掛鉤的財政支出優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財政獎勵或補貼,以代繳或給子補貼等形式減免土地出讓收入等,堅決子以取消。

我局認為、《修訂意見》第四條內容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嫌疑,建議在不違背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前提下予以修改

采納。修改為按照固投額情況,給予地方財政貢獻獎勵。

 

涉及獎補、稅收等內容建議征求財政、稅務部門意見。

采納

 

4

高新區

將第十條修改為:多層生產性廠房支持政策鼓勵新引進獨立供地工業項目建設多層生產性廠房,經審核,對超過國家規定的容積率最低標準且投入使用的部分,按照第二層150/平方米、第三層按200/平方米、第四層及以上的按300/平方米標準補助。

國家修改為六安市

采納

 

對首次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企業,獎勵100萬元;掛牌后進入創新層的企業,獎勵100萬元;在北交所上市的再一次性獎勵300;北交所企業轉板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獎勵300萬。

在此句話中間加上在上級獎勵基礎上

修改為依據我區相關扶持政策規定的條件和辦法釋放支持政策。

 

5

區發改委

無意見

 

 

6

區經信局

無意見

 

 

7

區稅務局

無意見

 

 

8

區審計局

無意見

 

 

9

區科技局

無意見

 

 

10

政務網公開征求意見情況

無意見

 

 

 


文件

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裕安區

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修訂版)的通知

裕政〔20232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現將《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政府

                                                                                        202328

 

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

(修訂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區招商引資工作,規范政策,強化引導,適應新形勢新情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招商引資入駐我區并具備相應條件的工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和現代農業項目。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的工業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新引進入駐高新區獨立供地50畝以上(利用閑置土地資源或并購重組的情形除外),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億元,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且達產后的年納稅額不低于15萬元/畝;

(二)新引進入駐高新區外獨立供地30畝以上(利用閑置土地資源或并購重組的情形除外),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000萬元,畝均投資強度不低于150萬元且達產后的年納稅額不低于15萬元/畝;

(三)新引進入駐標準化廠房2000平方米以上,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000萬元,每平方米投資強度不低于1萬元且年納稅額不低于225/平方米;

(四)并購重組或經過技術改造升級達到以上入駐標準的工業項目。

第四條  本規定所指的現代服務業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新引進的現代物流項目,應為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出讓金)5000萬元以上,具備信息服務、展示交易、運輸配送、城鄉快遞、工業品配套服務、冷鏈倉儲、電商等功能;

(二)新引進的總部經濟項目,應為年納稅總額 500萬元以上的企業總部、地區總部、功能性總部等;

(三)新引進的電子商務項目,應為世界100強或國內50強企業,或實際到位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并在本地結算的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支付平臺等項目;

(四)高端或規??叼B項目,應為投資建設或運營的集醫療、保健、康復、養老、文體娛樂以及生活配套為一體的功能完備、設施齊全、管理先進的綜合性養老項目,納入省重點項目或新建 300 張床位以上;單個投資1億元以上的醫療護理、康復保健、養生養老等項目;

(五)新引進的大型商業項目,應為投資50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讓金),整體經營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商業業態、經營方式、管理模式具有專業特色的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特色街區等項目;

(六)新引進的文體項目,應為投資5000萬元以上體育健身項目(含步道、賽道等),以及單體使用面積不低于 3000 平方米,且物業自持運營的文體場館(含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文化景觀園區)等項目;

(七)新引進的旅游項目,應為投資5000 萬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讓金、住宅類房地產投資),集中成片開發的大型旅游設施、主題公園、休閑旅游度假區等項目;

(八)新引進的酒店綜合體項目,應為固定資產投資1 億元以上(不含土地出讓金)且達到四星級以上標準;

(九)新引進的金融業服務項目,應為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的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總部或省市級分支機構、信托投資、金融租賃、信用擔保、小額貸款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務企業。

第五條  本規定所指的現代農業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新引進投資總額 50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不含土地出讓金)以上的現代養殖、特色種植、林木花卉、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項目;

(二)新引進農業企業在我區設立的公司總部、投資總額5000萬元以上的生產基地及研發中心等項目。

第二章 扶持政策

第六條  投資補助與獎勵

(一)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符合本規定的新引進獨立供地工業項目,可參照項目用地成交單價,在項目主體結構建設進度達正負零、主體結構封頂、約定時間建成投產等節點,分別按實際用地面積給予20%的補助。畝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達到300萬元以上的,再按實際用地面積給予20%的補助。

(二)工業項目新設備補助:國產設備補助10%,進口設備補助15%。

(三)潔凈工業廠房補助:工業項目新建經省認定的百級潔凈廠房(含AGMP廠房)每平方米補助2000元,千級潔凈廠房每平方米補助1000元。

(四)高端或規??叼B項目,按養老機構、醫療機構新購買設備總額的5%給予補助。

(五)文體項目,按文體設施、設備器材投入(不含配套商業)的4%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

(六)旅游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出讓金)的3%給予補助。

(七)生態休閑觀光農業等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含土地出讓金)的3%給予補助。

以上補助與獎勵,應具備本規定第一章的條件并達到招商引資合同的約定條件,方可申報兌現。本規定有特別約束條款的,按該條款執行。

第七條  貢獻獎勵

(一)符合本規定獎補條件且按照約定時間投產的工業項目,可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額,自約定投產之日起連續5年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按年兌現。其中固定資產投資不足2億元的,獎勵比例為50%;對固定資產投資額達2億元以上但不足5億元的,獎勵比例為前三年100%、后兩年50%;對固定資產投資達5億元以上的,獎勵比例為100%。涉及市級承擔部分,以其實際轉移支付金額為準。

(二)單個固定資產投資 2000 萬元以上技術改造工業項目,按照新購置設備的7%給予補助,且以其技改完成時的上一年度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為基數,按增量部分的50%連續3年給予獎勵;技改完成后達到本規定第三條所述工業項目入駐標準的,按照新引進工業企業享受本規定相關優惠政策,但是本項已兌現的獎勵和以往優惠政策已享受的部分,不重復兌現。

(三)并購重組工業項目,實際交易額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拍賣或收購底價10%的補助;土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不受原產權人欠稅因素的制約,權屬交易過程中的稅費足額繳納后,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等額獎勵給實際繳納人。并購重組工業項目符合本規定第三條所述工業項目入駐標準的,按照新引進工業企業享受本規定相關優惠政策。對采用直接購買、增資擴股或兼并重組等方式有效盤活的非工業項目,且能夠助力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可一事一議。

(四)總部經濟項目,自實際經營并產生貢獻之日起,視其對區級敗政貢獻度,可按一定比例扶持企業發展,原則上不超過5年,具體標準、兌現方式根據項目情況一事一議。

(五)電子商務、現代物流項目,自約定運營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0%,連續5年給予獎勵。

(六)文化旅游、大型商業、酒店綜合體等現代服務業項目,自約定運營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度的 50%,連續 3 年獎勵給企業。

(七)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總部或省市級分支機構,購置我區境內辦公用房繳納的稅收,按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給予等額獎勵;自約定經營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0%,連續5年給予獎勵。信托投資、金融租賃、信用擔保、小額貸款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務企業,自約定經營之日起,按其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50%,連續5年給予獎勵。

本條所述貢獻獎勵,應符合本規定第一章的條件并達到招商引資合同約定的投資規模(本條有特別規定的除外)。按年度統計,次年申報兌現。

第八條 產業基金支持

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 5 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或固定資產投資2億元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項目,根據項目實際需求,可采取股權合作方式給予支持,參股比例一般不超過20%,投資期限不超過 5 年;也可由區平臺公司代建廠房,入駐企業應按廠房預算造價的10%支付回購定金,廠房有特殊要求的回購定金比例不低于15%。

第九條 標準化廠房扶持

經項目所在地鄉鎮、高新區同意,標準化廠房可按照規劃批準的設計圖紙劃分的能獨立使用的房屋作為基本單元(幢、層等)進行不動產分割登記,可租賃或出售,承租企業不得轉租。

(一)租賃扶持政策

首次租賃生產性廠房的工業項目,自約定投產之日起,年實繳稅收達225/平方米以上的,給予當年全額租金補助,連續計算3年。租金補助單價,按照多層廠房一至四層(含四層以上)分別為每平方米每月10元、8元、6元、5元和單層廠房每平方米每月12元的標準計算,按年度統計,當年先交,次年申報兌現。

(二)購買扶持政策

首次購買標準化廠房的工業企業,給予實際交易額5%的投資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并享受本規定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的獎勵政策。該企業符合本規定第三條所述工業項目入駐標準的,按照新引進工業企業享受本規定相關優惠政策。

第十條 多層生產性廠房支持政策

新引進獨立供地的工業項目,原則上不規劃建設單層廠房。經審核,對建筑容積率符合市控規通則要求且投入使用的生產性廠房,按照第三層按300/平方米、第四層及以上的按400/平方米標準補助。

第十一條 扶優壯強獎勵

支持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零部件、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等新興產業做大做強:對年實繳稅收首次突破500 萬元、1000 萬元、3000萬元、5000 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 50萬元、100 萬元、150 萬元、300萬元。

第十二條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等享受《關于印發六安市裕安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裕政辦[2018]2號)文件規定的扶持政策。獎勵政策由區科技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審定。

第十三條  高層次人才特定待遇

對于區內工業企業急需的高層次人才,鼓勵企業采取各種方式和途徑引進,符合六發[2021]14號文件規定情形的,可按規定政策給予特定待遇。

上述人才的專業背景應與其在區內所從事的工作相一致,并與區內企業簽訂2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區內工作時間連續超過6個月。

第十四條  企業上市掛牌獎勵

鼓勵入駐我區的招商引資企業上市掛牌,可依據我區相關扶持政策規定的條件和辦法釋放支持政策。

第十五條  外商投資獎補

對上年度外商投資實際到位資金達到2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對上年度增資達到1000萬美元、2000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對上年度落戶我區的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的外商投資企業,且實際到位資金占注冊資本10%以上的,給予30萬元的獎勵。

企業享受外商投資企業獎勵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

第十六條  企業高管獎勵

(一)世界和中國500強企業、央企、上市公司、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等重大項目,按協議約定期限建成投產的,自納稅之日起,按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限定人員名單)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連續5年給予獎勵。

(二)每年達到協議約定發展目標的總部經濟項目,自納稅之日起,按高級管理人員(不含中層)對本級財政貢獻額的100%,連續5年給予獎勵。

上述人員已按本規定第十三條享受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特定待遇的,不再給予獎勵。

第三章  要素保障

第十七條 一事一議政策扶持

對擬入駐我區的世界和中國500強企業、央企、上市公司、頭部企業的重大投資項目與牽動性強、科技含量高、投資和稅收貢獻大的重大工業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在項目供地、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廠房代建、貢獻獎勵、股權投資等方面給予特別扶持。

第十八條 幫辦推進機制

新引進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由區級領導牽頭,引資單位、屬地和區直相關業務部門指定人員共同組成的包保幫辦專班,實行一個項目、一套專班、責任到人、幫辦到底的推進機制,全程服務企業落地投產前的各項事務。

第十九條  資產價值認定

本規定所述新設備補助金額,由區審計局審核認定。企業應提供審核所需的投資協議、設備采購協議與發票、產品說明書、設備專利技術證書及其他足以證明其價值的文件等資料。

區融資擔保公司可根據招商引資合同的相關約定,經區審計局審核認定符合新設備補助條件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提供不超過設備價值50%的資金借貸擔保,企業以該設備提供反擔保。

第二十條 社會引資人激勵機制

對成功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按協議約定建成投產并形成稅收的工業項目社會第一引資人,按照引進項目實際到位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地方配套產業資金)的3‰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周期自項目開工之日起不超過3年。

第二十一條  容錯免責機制

本規定實施過程中,應對項目進行風險評價,按程序科學決策。對在招商過程中出于公心、沒有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因法律法規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確等情形而出現工作失誤或過失的,堅持寬嚴相濟原則,給予容錯免責。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所稱以上、達到,包括本數;所述幣種,除特殊注明外,金額單位均為人民幣元。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所述優惠政策,與其他同類政策不疊加享受,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施行后,招商引資新簽約項目適用本規定,此前出臺的相關政策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入駐兩園一中心的項目,有特殊優惠政策的不受此限。

本規定施行前簽約的項目,仍適用原政策。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區招商促進中心負責解釋。

解讀

一、決策背景及依據

當前我區招商引資項目洽談按2021年出臺的裕政〔202132號文件《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政策適用,從發展短板和競爭環境來看,我區的區位優勢不足,高質量發展的產業基礎還不牢固,政策環境等競爭軟實力還不強,原有的政策已逐漸難以適應推動新一輪高水平雙招雙引的新形勢,鑒于此情況我區急需制定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文件,便于招商引資洽談使用。根據《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支持物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六政辦秘〔202274號)和《裕安區支持智能電動汽車配套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優惠政策》(裕政秘〔2022142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和在扎實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以習近平經濟思想為指導,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區經濟更高質量發展,融入長三角發展形勢,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裕安區實際,制定本規定。在延續了《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裕政〔2021〕32號)主要精神的基礎上對相關內容進行了修改,意在以更完善的政策、更具吸引力的激勵機制促進“雙招雙引”再上新階段。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區招商中心在《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裕政〔202132號)的基礎上,根據市相關考核指標和各招商有關單位意見,經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帶領起草單位充分討論后,起草了本修訂意見,形成了征求意見稿。2022728日,將初稿通過OA發到各相關單位,并提交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2022113日,裕安區雙招雙引提質增效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區政府5532會議室組織了優惠政策修改論證會,在廣泛吸納意見、精心修改完善形成了《裕安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若干規定(修訂版)(送審稿)》,并于202312日經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最終,文件以政府2號文正式印發。

四、工作目標

為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推進招大引強,推進“雙招雙引”提質增效,助力高質量發展。

五、主要內容

本規定主要適用于招商引資入駐我區并具備相應條件的工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和現代農業項目。首先指出工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和現代農業項目所具備的條件。其次列出達到條件后相應的優惠政策,包括:投資補助與獎勵、貢獻獎勵、產業基金支持、標準化廠房扶持、多層生產性廠房支持政策、扶優壯強獎勵、高層次人才特定待遇、企業上市掛牌獎勵、外商投資獎補及企業高管獎勵。再次提出要素保障,對擬入駐我區的世界和中國500強企業、央企、上市公司、頭部企業的重大投資項目與牽動性強、科技含量高、投資和稅收貢獻大的重大工業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政策扶持,完善幫辦推進機制、社會引資人激勵機制、容錯免責機制。最后一部分是附則,對相關條款進行解釋。

六、創新舉措及重點說明的幾個問題

本規定明確了“社會引資人獎勵”。規定:對成功引進固定資產投資1億元以上、按協議約定建成投產并形成稅收的工業項目社會第一引資人,按照引進項目實際到位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地方配套產業資金)的3‰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周期自項目開工之日起不超過3年。

這充分表明區委區政府對加大雙招雙引工作力度決心,通過健全激勵機制,對招商引資工作有突出成績的給予獎勵,將會積極促進雙招雙引提質增效,營造人人招商的氛圍。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縮短申請審核審批流程。按招商引資合同約定達到優惠政策兌現節點時間的,由招商落地企業向屬地提出申請,經屬地初審同意后,由屬地向區政府提出兌現優惠政策請示。原則上5個工作日完成。政府分管招商引資負責人牽頭組織,區財政、審計、招商等部門組成審核小組,形成審核意見上報,確保從申請到審核再到審批,原則上一個月內全部完成。二是簡化兌現程序,及時兌現。審批意見形成后轉財政或其他兌現單位按合同約定和履約情況對等兌現,無論是屬地兌現還是分期兌現,原則上7個工作日內全部完成。

為更好地扶持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發展,更好地服務企業,促進裕安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下一步將根據本規定內容,做好項目履約監管工作,督促引資單位和屬地積極做好服務工作。

    八、解讀人員信息

    解讀單位:裕安區招商促進中心

    解 讀 人:裕安區招商促進中心 王揚群

    咨詢電話:0564-330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