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公眾征集意見:關于征求《裕安區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意見和建議的公告

征集單位:裕安區商務局征集時間:[ 2022-11-08 00:00 ] 至 [ 2022-12-08 00:00 ]狀態:已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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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我區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拓市場、調結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著力推動我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助力鄉村振興,結合我區實際和相關部門意見,草擬《裕安區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為提高規范性文件的質量,充分征求社會各方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該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征求意見時間自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8日止。提出意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一、登錄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政府網“全區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和公眾'意見征集平臺”(http://www.fullalbum-tube.net/content/column/6814501)留言。

二、信函方式。郵寄地址:裕安區環保大廈9樓,電話:0564-3301606。

三、電子郵件方式。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1024588485@qq.com。

四、聯系人:周媛媛,電話:0564-3301606。

附件:《裕安區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裕安區商務局      

2022年11月8日     

   

裕安區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拓市場、調結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著力推動我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助力鄉村振興,依據《安徽省推進“電商安徽”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省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皖電商〔2021〕1號)和《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辦秘〔2020〕145號)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支持對象

在裕安區依法登記、依法經營的電商主體(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申報主體及法人代表經營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工作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突出重點、擇優扶持、注重績效”的原則,按照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支持電商發 展,重點支持電商鄉村振興、電商主體培育、農產品上行、公共服務中心長效運營等。

三、支持內容

(一)支持電商企業做大做強

1、電商經營主體通過平臺網店、直播帶貨等形式實現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按照網銷額0.5%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已申報企業,年度網上銷售額按增量銷售額1%給予最高8萬元的獎勵。對主要銷售裕安區本地農產品或工業制品的電商經營主體的獎勵上浮10%(本地產品網銷額占70%以上),不突破最高獎勵限額。

2、支持電商返鄉創業,對返鄉創業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返鄉創業后產生的網銷額10%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電子商務企業首次實現增值稅稅收5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按其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15%、20%、30%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平臺經濟發展

4、對在天貓、京東知名電商平臺新開設旗艦店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開設后產生的網銷額10%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鼓勵引進MCN直播機構,對MCN直播機構獨家簽約主播銷售我區產品,每增加1名年帶貨銷售額超500萬元的主播按照直播銷售額0.2%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勵。

6、對電商企業簽約第三方直播機構開展直播合作,并通過合作實現年直播銷售額300萬元以上的,對其產生的傭金費用按照10%給予最高2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電商集聚區建設

7、推進電商產業園、電商樓宇、直播中心等電商集聚區建設,對各集聚區年網銷裕安區農產品達1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家及以上,或各集聚區年網銷額達5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家及以上,一次性給予集聚區綜合運營費用15萬元的獎勵。

8、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的,給予50萬元、10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產銷對接,鼓勵爭先爭優

9、鼓勵支持電商集聚區運營機構、電商協會、區內電商企業、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機構牽頭組織10家以上裕安本土電商企業集中開展農村產品、直播促銷等產銷對接活動,經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核實認定的,給予組織單位產銷活動期間產生的網銷額2%累計最高10萬元的獎勵。

(五)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10、全面推廣“電商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模式,電商企業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訂2年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100萬元以上的,給予電商企業在該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采購額網銷部分3%最高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1、支持村級電商服務網點培育。鼓勵有條件、有能力的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農村電商企業承接“綜合服務點”建設和“便民網點”向“綜合服務點”升級。對年度網銷額超5萬元的網點給予0.5萬元獎勵。

12、支持電商企業物流降本增效。對我區參與鄉村振興的電商企業年發貨農產品快遞單不少于2萬單的,每單給予1元的獎補,最高6萬元。

13、促進脫貧戶持續增收。對電商企業收購脫貧村、脫貧戶農產品,總收購金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按照收購金額10%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

(六)加強電商人才培育

14、完善培訓機制,鼓勵支持區電商產業園區、區電商協會、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舉辦電商人才培訓班,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采取“走出去”方式,組織舉辦全區電子商務管理干部和企業負責人電子商務培訓班,相關培訓經費據實申報,每年費用不超過30萬元。

(七)健全電商公共服務中心運營長效機制

15、支持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持續運營升級。構建“公共綜合服務+村站監管指導+產銷供需對接+運營孵化+數據分析研判+政策參謀助手+其他增值服務”的全方位服務模式。對公共服中心年度新孵化電商主體實現網銷實績,且幫助引導上線郵樂購裕安館達50家、100家以上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16、鼓勵支持區公共服務中心組織區內電商企業采用區域公共電商品牌開展網銷,對使用公共品牌的產品網銷額首次達1000萬元、3000萬元以上分別給予中心一次性5萬、10萬元獎勵。

四、工作要求

1、申報評審工作由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電商辦)組織開展,符合條件的主體根據申報通知向屬地政府、高新區管委會進行申報,屬地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將審核合格的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等統一報至區電商辦。

2、區電商辦組織區紀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市場監管局、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和現場評審。評審結果合格后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區政府批準撥付資金。區政府安排專項審核費用10萬元。

3、本辦法獎補規定與省、市、區其他政策有重復的按照就高原則,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

4、電商經營主體所獲得扶持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確保??顚S?。對違反規定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

5、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有權會同相關部門對電商經營主體所獲得的獎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問效。

6、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裕安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導則》(裕政〔2016〕27號)同時廢止。本文件由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2022年11月8日

起草說明

一、文件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全省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皖 電商〔2021〕1號)、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 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發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六 政辦秘〔2020〕14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我區電子商務發 展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拓市場、調結構等方面的積極作 用,著力推動我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助力鄉村振興, 區商務局起草了《裕安區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稿)》。

二、 制定文件的相關依據

1. 《安徽省推進“電商安徽”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省 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皖電商〔2021〕1號 ) ;

2. 《安徽省商務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省級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政策的通知》(皖商明電〔2022〕20號); 

3.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推動農村電商 提質增效加快電商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辦秘〔2020〕145號);

4. 《裕安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裕安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導則(試行)的通知》 (裕政〔2016〕27號);

5. 《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裕安區國家級 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項目資金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裕政辦〔2021〕6號);

6. 《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安區2022年電商培育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金政辦〔2022〕1號);

7. 《霍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霍邱縣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  (霍政秘〔2020〕145號)。

三、 起草過程

1. 起草初稿。 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區商務局 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對標《全省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三 年行動方案》(皖電商〔2021〕1號)和《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 室關于印發六安市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發展的工作 方案的通知》(六政辦秘〔2020〕145號)的目標任務,結合實際,草擬出初稿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建議。

2. 征求意見。 2022年11月8日《征求意見稿》通過區政府網站面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2022年12月5日,通過座談會形式向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部分鄉鎮征求意見, 共收集意見建議29條,已采納27條,其中2條考慮財政獎勵 資金不宜過高,故未采納。修改后的《征求意見稿》已通過OA  向12家單位征求意見,其中區市場監管局提出意見“文件支持 內容中的部分條款‘按照網銷額的百分比’ ‘實現增值稅稅收 地方留成部分的百分比’進行獎補部分無相關政策支持的內容 請修改”,依據依據六政辦秘〔2020〕145號第2項第1條也是 以企業網銷額進行確定獎勵,故未采納;  “實現增值稅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百分比”建議采納。

3. 合法性審查。 2022年12月8日,《征求意見稿》送區司 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2023年1月12日根據區司法局的法律意 見,對《征求意見稿》進一步修改,其中合法性審核意見中提 出的第四項建議,因原政策已全部申報并兌付完成,不存在建 議提出的前提,故未采納,其他意見建議均已采納,并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訂完善,形成《送審稿》。

4. 公平競爭性審查。 2022年12月8日《征求意見稿》送區 市場監管局進行公平性審查,2022年12月16日根據區市場監 管局的法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一步修改,該文件符合《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文件精神要求,準予通過審查。

5. 財政經費審查。 2023年1月13日《送審稿》送區財政局進行經費審查,根據區財政局意見,對政策措施中提出區政府安排專項審核費用,建議明年從預算安排資金中統籌使用。以上所有征求意見情況詳見《OA 征求意見情況及合法性審 查、公平競爭審查意見情況統計表》、《2022年12月5日座談會征求意見情況統計表》。

四、 主要內容

《關于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試行)》共包括四個方面:

(一)支持對象

明確該文件支持對象為在裕安區依法登記、依法經營的電 商主體(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并明確所有 申報扶持政策措施的電商主體及法人代表經營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工作原則

明確該文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突出重點、擇優扶 持、注重績效”的原則,按照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支持 電商發展,重點支持電商鄉村振興、電商主體培育、農產品上行、公共服務中心長效運營等工作原則。

(三)支持內容

明確該文件從支持電商企業做大做強、支持電商平臺經濟 發展、支持電商集聚區建設、支持產銷對接、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加強電商人才培訓和健全電商公共服務中心運營長效機制7大類15條具體扶持政策措施。其中第1、6、13、14、15 條政策措施資金來源為區財政,預估2023年政策首個兌現年度 需要230萬元,以后大約每年需要兌現獎勵資金170萬元。其 他條款的獎勵政策目前均可申報省、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予以兌現。該文件15條具體扶持政策措施中第1條為修訂條款,第6、14、15條為新增條款,其他均為保留條款。

(四)工作要求

該文件明確了申報扶持政策的流程,規定了省、市、區同 一項目按照就高原則享受,不重復享受,并要求加強對電商主 體所獲扶持資金的跟蹤、監督和問效。同時明確因申報省、市 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時省、市要求必須由第三方出具審核報告安排10萬元作為工作經費。

網絡渠道發表意見

電話渠道
0564-3301606
來信來訪渠道
裕安區環保大廈9樓裕安區商務局辦公室 qq郵箱 1024588485@qq.com

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未收到其他渠道反饋的意見建議。

征集小結(結果反饋)反饋時間:2022年12月8日 17時48分

1、為進一步優化我區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拓市場、調結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著力推動我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省級,助力鄉村振興,結合我區實際和相關部門意見,草擬《裕安區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通過召開座談會,征求區文旅局、區發改委等單位意見共計29條,其中采納28條,未采納1條,詳見如下表格: 

序號 部門 具體建議 是否采納 未采納原因 備注
1 區交通局 1、電商出臺相關政策支持方向與交通部門在行政村建設有物流綜合運輸網點等政策支持方向相同,都是為了支持農產品上行,支持區里出臺電商發展政策。
2 區發改委 1、文中多次提到“不重復獎補”描述,建議保留一處,其他刪除
2、對于“支持電商企業做大做強”政策,獎勵標準按照網銷額給予0.5%以內,最高10萬元獎勵,建議刪去“以內”,按照0.5%給予獎勵,最高10萬元限額。
3、網店實績、網銷額標準應進一步明確。
3 區市場監管局 1、電商政策是初衷是為了鼓勵我區農產品、工業品開展網銷,助力上行。相關政策是否與市場公平性競爭相沖突?有待進一步審核。
2、第12條電商培訓“每年不超過30萬元”建議改為“每年費用不超過30萬元”。第13條每期培訓費用15萬元,建議改為“每期培訓費用不超過15萬元。
4 高新區 1、相關獎勵申報是否需要屬地參加初審上報?如屬地參與,后期方便屬地開展政策宣傳。
2、大部分政策獎勵與網銷額掛鉤,網銷額是否存在刷單情況?建議網銷額修改為“審核認定網銷額”
5 區鄉村振興局 1、文件提到“以內”、“最高”“最高可達”“不超過”等詞語,建議進一步核準用詞,統一用詞。
2、第11條“免費發放生產資料”概念廣泛,應進一步明確。
6 農業農村局 1、建議文件標題改為“實施意見”,文件標題與文體相對應。
2、擬出臺文件部分內容來源省市支持范圍,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為完善政策支持體系,相關內容可通過區級文件確定下來,但考慮財政承受能力,可提高相關申報標準,扶持企業做大做強。
7 區經信局 1、第3條“主稅種”概念應進一步明確增值稅、所得稅等細分,具體建議征求稅務部門意見。
2、第6條示范企業獎勵標準過低,建議加大獎勵力度。 相關國家、省、市電商示范企業市級均已安排獎勵資金,區級資金不在配套。
8 區財政局 1、第12條原先每年安排培訓經費30萬元,建議標準保持不變,相關培訓經費據實申報,不超過30萬元。
2、第13條“3天,500人次”規模過大,不具有操作性,建議不設時間、人數限制,改為每期培訓費用不超過10萬元。
9 區科技局 市級直接獎勵至企業政策停止實施,改為資金切塊下達縣區,下一步科技部門將積極謀劃行業扶持政策。
10 區招商中心 1、“最高10萬元”“10萬元以內”等描敘應統一;
2、相關獎勵標準上限設置建議進一步提高。
3、培訓、審核相關費用建議不要列入政策支持內容;
4、第6條“在上級獎勵的基礎上”與“不重復支持”沖突,建議刪去“在上級獎勵的基礎上”
11 區政府 1、文件依據應加上市級文件名稱
2、第12條“高端”、第13條“實操”建議刪除,
3、第四項監督管理“設在區商務局、簡稱區電商辦”內容建議調整至同一行“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后。原裕政〔2016〕27號建議加上文件名稱?!皡^商務局負責解釋”建議改為“本文件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12 區文旅局 1、文件名稱與文體相對應;
2、第1條對主要銷售裕安區本地農產品或工業制品電商經營主體的獎勵上浮10%(本地產品網銷額占70%以上)有歧義,建議刪除
3、公共電商品牌給予一定支撐,建議企業自有品牌同樣給予支持。
13 區電子商務領導小組辦公室 1、財政資金嚴格按程序執行,相關申報嚴格把關,不能僅僅依靠第三方機構,預防廉政風險;
2、對公共服務中心項目支持,要落實績效評價工作,納入相關考核;

   2、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對《裕安區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送審稿)進行審議時,經區領導審議決定,更改名稱為《關于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試行)》。

文件

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

裕政辦秘〔202310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管委,區直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第22次常務會研究后,現將《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210

 

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

政策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拓市場、調結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著力推動我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助力鄉村振興,依據《安徽省推進“電商安徽”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省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皖電商〔20211號)和《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辦秘〔2020145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對象

在裕安區依法登記、依法經營的電商主體(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申報主體及法人代表經營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工作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突出重點、擇優扶持、注重績效”的原則,按照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支持電商發展,重點支持電商助力鄉村振興、電商主體培育、農產品上行、公共服務中心長效運營等。

三、支持內容

(一)支持電商企業做大做強

1.電商經營主體通過平臺網店、直播帶貨等形式實現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按照網銷額0.5%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已申報企業,年度網上銷售額按增量銷售額1%給予最高8萬元的獎勵。對主要銷售裕安區本地農產品或工業制品的電商經營主體的獎勵上浮10%(本地產品網銷額占70%以上),不突破最高獎勵限額。

2.支持電商返鄉創業,對返鄉創業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返鄉創業后產生的網銷額10%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平臺經濟發展

3.對在天貓、京東知名電商平臺新開設旗艦店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開設后產生的網銷額10%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鼓勵引進MCN直播機構,對MCN直播機構獨家簽約主播銷售我區產品,每增加1名年帶貨銷售額超500萬元的主播按照直播銷售額0.2%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勵。

5.對電商企業簽約第三方直播機構開展直播合作,并通過合作實現年直播銷售額300萬元以上的,對其產生的傭金費用按照10%給予最高2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電商集聚區建設

6.推進電商產業園、電商樓宇、直播中心等電商集聚區建設,對集聚區年網銷裕安區農產品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家及以上,或集聚區年網銷額達5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家及以上,一次性給予集聚區綜合運營費用15萬元的獎勵。

7.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的,給予50萬元、10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產銷對接,鼓勵爭先爭優

8.鼓勵支持電商集聚區運營機構、電商協會、區內電商企業、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機構牽頭組織10家以上裕安本土電商企業集中開展農村產品、直播促銷等產銷對接活動,經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核實認定的,給予組織單位產銷活動期間產生的網銷額2%累計最高10萬元的獎勵。

(五)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9.全面推廣“電商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模式,電商企業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訂2年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給予電商企業在該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采購額網銷部分3%最高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支持村級電商服務網點培育。鼓勵有條件、有能力的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農村電商企業承接“綜合服務點”建設和“便民網點”向“綜合服務點”升級。對年度網銷額超5萬元的網點給予0.5萬元獎勵。

11.支持電商企業物流降本增效。對我區參與鄉村振興的電商企業年發貨本土農產品快遞單不少于2萬單的,每單給予1元的獎補,最高6萬元。

12.促進脫貧戶持續增收。對電商企業收購脫貧村、脫貧戶農產品,總收購金額達到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按照收購金額10%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

(六)加強電商人才培育

13.完善培訓機制,鼓勵支持區電商產業園區、區電商協會、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舉辦電商人才培訓班,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采取“走出去”方式,組織舉辦全區電子商務管理干部和企業負責人電子商務培訓班,相關培訓經費據實申報,每年費用不超過30萬元。

(七)健全電商公共服務中心運營長效機制

14.支持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持續運營升級。構建“公共綜合服務+村站監管指導+產銷供需對接+運營孵化+數據分析研判+政策參謀助手+其他增值服務”的全方位服務模式。對公共服務中心年度新孵化電商主體單個實現網銷實績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且幫助引導上線郵樂購裕安館達50家(含50家)給予中心5萬元獎勵,達100家(含100家)以上給予中心10萬元獎勵。

15.鼓勵支持區公共服務中心組織區內電商企業采用區域公共電商品牌開展網銷,對使用公共品牌的產品網銷額首次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給予中心5萬元一次性獎勵,達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給予中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監督管理與績效評估

1.申報評審工作由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電商辦)組織開展,符合條件的主體根據申報通知向屬地政府、高新區管委會進行申報,屬地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將審核合格的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等統一報至區電商辦。

2.區電商辦組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市場監管局、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和現場評審。評審結果合格后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區政府批準撥付資金。區政府安排專項審核費用。

3.本政策措施與省、市、區其他政策有重復的按照就高補齊原則執行,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

4.電商經營主體所獲得扶持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確保??顚S?。對違反規定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

5.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有權會同相關部門對電商經營主體所獲得的獎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問效。

五、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全區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區政府。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商務局)牽頭協調推進具體工作任務落實。各鄉鎮街、高新區和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是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嚴格的審核制度,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地見效。

2.加大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政策資金引導作用,積極爭取國家、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發展資金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支持電子商務發展,充分發揮裕安電子商務領域社會組織作用,鼓勵其開展行業自律,支持其提供電子商務政策與技術咨詢服務,舉辦形式多樣的研討會、主題沙龍等活動,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3.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梳理典型案例,將農村青年創業故事、電商企業發展經驗、產業基地運營模式等進行宣傳推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引導企業、行業、區域踐行新發展理念,加速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

、其他事項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裕安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導則》(裕政〔201627號)同時廢止。本文件由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1.《關于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試行)》項目申報條件及申報流程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

3.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附件1

 

《關于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

扶持政策措施(試行)》項目申報條件及流程

 

一、項目申報要求

1.電商經營主體通過平臺網店、直播帶貨等形式實現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按照網銷額0.5%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已申報企業,年度網上銷售額按增量銷售額1%給予最高8萬元的獎勵。對主要銷售裕安區本地農產品或工業制品的電商經營主體的獎勵上浮10%(本地產品網銷額占70%以上),不突破最高獎勵限額。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如網銷裕安區本地農產品或工業制品,需提供本地產品采購、生產證明材料及網銷產品占比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2.支持電商返鄉創業,對返鄉創業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返鄉創業后產生的網銷額10%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相關年度企業地址變更記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告等證明材料);

5)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地址變更之日起至當年年底間網銷額截圖等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6)信用承諾書(附件3)。

3.對在天貓、京東知名電商平臺新開設旗艦店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開設后產生的網銷額10%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開店時間相關證明材料;

5)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開店之日起至當年年底間網銷額截圖等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6)信用承諾書(附件3)。

4.鼓勵引進MCN直播機構,對MCN直播機構獨家簽約主播銷售我區產品,每增加1名年帶貨銷售額超500萬元的主播按照直播銷售額0.2%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MCN資質證明材料;

5)主播簽約協議、主播賬號、帶貨產品、2021年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

6)信用承諾書(附件3)。

5.對電商企業簽約第三方直播機構開展直播合作,并通過合作實現年直播銷售額300萬元以上的,對其產生的傭金費用按照10%給予最高2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獎補年度與主播簽訂帶貨協議或與直播運營公司簽訂帶貨協議、傭金支付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獎補年度主播帶貨實現的網銷額相關證明材料;

6)信用承諾書(附件3)。

6.推進電商產業園、電商樓宇、直播中心等電商集聚區建設,對各集聚區年網銷裕安區農產品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家及以上,或各集聚區年網銷額達5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家及以上,一次性給予集聚區綜合運營費用15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1)運營主體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相關入駐企業營業執照、入駐協議(合同)及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4)信用承諾書(附件3)。

7.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的,給予50萬元、10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政策條款根據國家、省、市認定文件或網絡公示直接撥付,無需申報。

8.鼓勵支持電商集聚區運營機構、電商協會、區內電商企業、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機構牽頭組織10家以上裕安本土電商企業集中開展農村產品、直播促銷等產銷對接活動,經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核實認定的,給予組織單位產銷活動期間產生的網銷額2%累計最高10萬元的獎勵。

申報條件:

1)牽頭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資料(含活動方案);

4)牽頭企業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提供活動通知、宣傳報道、開展成效、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6)信用承諾書(附件3)。

9.全面推廣“電商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模式,電商企業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訂2年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給予電商企業在該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采購額網銷部分3%最高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電商企業需提供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2年及以上穩定購銷協議及采購額證明等證明材料,且網銷產品可與采購產品相對應;

6)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10.支持村級電商服務網點培育。鼓勵有條件、有能力的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農村電商企業承接“綜合服務點”建設和“便民網點”向“綜合服務點”升級。對年度網銷額超5萬元的網點給予0.5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

4)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11.支持電商企業物流降本增效。對我區參與鄉村振興的電商企業年發貨本土農產品快遞單不少于2萬單的,每單給予1元的獎補,最高6萬元。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網店截圖相關年度年快遞單量數據截圖(如第三方電商平臺不能提供訂單匯總功能,可提供第三方物流公司證明和相關年快遞資費票據);

5)獎補年度企業參與鄉村振興相關證明材料;

6)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12.促進脫貧戶持續增收。對電商企業收購脫貧村、脫貧戶農產品,總收購金額達到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按照收購金額10%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電商企業需提供采購證明,脫貧戶需提供脫貧光榮證或村里開具的身份證明等;

6)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13.完善培訓機制,鼓勵支持區電商產業園區、區電商協會、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舉辦電商人才培訓班,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采取“走出去”方式,組織舉辦全區電子商務管理干部和企業負責人電子商務培訓班,相關培訓經費據實申報,每年費用不超過30萬元。

申報材料:

相關培訓由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負責,具體培訓經費據實申報。

14.支持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持續運營升級。構建“公共綜合服務+村站監管指導+產銷供需對接+運營孵化+數據分析研判+政策參謀助手+其他增值服務”的全方位服務模式。對公共服中心年度新孵化電商主體單個實現網銷實績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且幫助引導上線郵樂購裕安館達50家(含50家)給予中心5萬元獎勵,達100家(含100家)以上給予中心10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上線商家明細(營業執照、網店截圖等)和獎補年度網銷額、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15.鼓勵支持區公共服務中心組織區內電商企業采用區域公共電商品牌開展網銷,對使用公共品牌的產品網銷額首次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給予中心5萬元一次性獎勵,達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給予中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公共品牌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3

二、申報程序

1.各鄉鎮街、高新區根據申報通知組織電商主體開展申報工作,申報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申報材料由屬地政府對照申報條件進行初審,并于《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2)簽署初審意見及加蓋公章,將初審合格的申報主體材料報送區電商辦。

2.區電商辦對申報項目嚴格把關,并組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市場監管局、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和現場評審,確保項目真實可靠。

3.第三方機構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審計,留存無間斷視頻查詢資料,并出具專項審核報告。

4.區電商辦結合現場評審情況和專項審核報告形成審核意見,明確復核意見、擬支持金額等。

5.將擬支持項目、擬資金分配額度等內容在區商務局信息公開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報區政府審核。

6.經區政府審批后,按照下達的社企系統審核計劃,對擬獎補電商主體納入財政涉企系統進行審核,審核無異議后按程序撥付獎補資金。


附件2

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

申報單位(蓋章):                         日期:           

申報項目名稱

 

企業注冊地

 

項目網銷額

 

主要網銷產品

 

項目開支費用

 

銀行賬號

 

開戶行名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申請單位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類型

□支持電商企業做大做強           □支持平臺經濟發展

□支持電商集聚區建設             □支持電商產銷對接,鼓勵爭先爭優□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加強電商人才培養

□健全電商公共服務中心運營長效機制              

申報項目基本情況

 

企業注冊地鄉鎮街、高新區初審意見:

             

                                           簽章

復核意見:

             

復核小組成員:                             簽章


附件3

 

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

 

本單位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鄭重承諾:申報電商支持政策項目資金所報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實、準確、合規。如申報成功,保證資金使用合法合規。

如有不實之處,或違反相關規定:本單位愿意退回申報資金并接受相關規定的處理。

特此承諾。



                                                                     單位名稱(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解讀

根據有關要求,現將《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試行)》)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據

為進一步優化我區電子商務發展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拓市場、調結構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著力推動我區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助力鄉村振興,依據《安徽省推進“電商安徽”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省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皖電商〔2021〕1號)和《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辦秘〔2020〕145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試行)》。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加快發展電子商務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助力優化電子商務環境,形成新經濟、新業態布局,推動裕安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措施(試行)》。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1.起草初稿。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區商務局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對標《全省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皖電商〔2021〕1號)和《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六安市推動農村電商提質增效加快電商發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辦秘〔2020〕145號)的目標任務,結合實際,草擬出初稿并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建議。

2.征求意見。2022年11月8日《征求意見稿》通過區政府網站面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2022年12月5日,通過座談會形式向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部分鄉鎮征求意見,共收集意見建議29條,已采納27條,其中2條考慮財政獎勵資金不宜過高,故未采納。修改后的《征求意見稿》已通過OA向12家單位征求意見,其中區市場監管局提出意見“文件支持內容中的部分條款‘按照網銷額的百分比’‘實現增值稅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百分比’進行獎補部分無相關政策支持的內容請修改”,依據依據六政辦秘〔2020〕145號第2項第1條也是以企業網銷額進行確定獎勵,故未采納;“實現增值稅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百分比”建議采納。

3.合法性審查。2022年12月8日,《征求意見稿》送區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2023年1月12日根據區司法局的法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一步修改,其中合法性審核意見中提出的第四項建議,因原政策已全部申報并兌付完成,不存在建議提出的前提,故未采納,其他意見建議均已采納,并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訂完善,形成《送審稿》。

4.公平競爭性審查。2022年12月8日《征求意見稿》送區市場監管局進行公平性審查,2022年12月16日根據區市場監管局的法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一步修改,該文件符合《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文件精神要求,準予通過審查。

5.財政經費審查。2023年1月13日《送審稿》送區財政局進行經費審查,根據區財政局意見,對政策措施中提出區政府安排專項審核費用,建議明年從預算安排資金中統籌使用。

四、工作目標

扶持電商企業做大做強,擴大電子商務主體規模,促進裕安區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五、主要內容

此次制定《措施(試行)》內容,主要包括了對電商企業做大做強、平臺經濟發展、電商公共服務體系和電商幫扶保障等7個方面15條具體獎勵措施。

   (一)支持電商企業做大做強。一是電商經營主體通過平臺網店、直播帶貨等形式實現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500 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按照網銷額0.5%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已申報企業,年度網上銷售額按增量銷售額1%給予最高8萬元的獎勵。對主要銷售裕安區本地農產品或工業制品的電商經營主體的獎勵上浮10% (本地產品網銷額占70%以上),不突破最高獎勵限額。二是支持電商返鄉創業,對返鄉創業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返鄉創業后產生的網銷額10%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平臺經濟發展。一是對在天貓、京東知名電商平臺新開設旗艦店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開設后產生的網銷額10%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二是鼓勵引進MCN直播機構,對MCN直播機構獨家簽約主播銷售我區產品,每增加1名年帶貨銷售額超500萬元的主播按照直播銷售額0.2%給予最高5萬元的獎勵。三是對電商企業簽約第三方直播機構開展直播合作,并通過合作實現年直播銷售額300萬元以上的,對其產生的傭金費用按照10%給予最高2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電商集聚區建設。一是推進電商產業園、電商樓宇、直播中心等電商集聚區建設,對集聚區年網銷裕安區農產品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家及以上,或集聚區年網銷額達5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家及以上,一次性給予集聚區綜合運營費用15萬元 的獎勵。二是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的,給予50萬元、10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產銷對接,鼓勵爭先爭優。鼓勵支持電商集聚區運營機構、電商協會、區內電商企業、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機構牽頭組織10家以上裕安本土電商企業集中開展農村產品、直播促銷等產銷對接活動,經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核實認定的,給予組織單位產銷活動期間產生的網銷額2%累計最高10萬元的獎勵。

(五)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一是全面推廣“電商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模式,電商企業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訂2年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給予電商企業在該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采購額網銷部分3%最高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二是支持村級電商服務網點培育。鼓勵有條件、有能力的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農村電商企業承接“綜合服務點”建設和“便民網點”向“綜合服務點”升級。對年度網銷額超5萬元的網點給予0.5萬元獎勵。三是支持電商企業物流降本增效。對我區參與鄉村振興的電商企業年發貨本土農產品快遞單不少于2萬單的,每單給予1元的獎補,最高6萬元。四是促進脫貧戶持續增收。對電商企業收購脫貧村、脫貧戶農產品,總收購金額達到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按照收購金額 10%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

(六) 加強電商人才培育。完善培訓機制,鼓勵支持區電商產業園區、區電商協會、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舉辦電商人才培訓班,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采取“走出去”方式,組織舉辦全區電子商務管理干部和企業負責人電子商務培訓班,相關培訓經費據實申報,每年費用不超過30萬元。

(七) 健全電商公共服務中心運營長效機制。一是支持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持續運營升級。構建“公共綜合服務+村站監管指導+產銷供需對接+運營孵化+數據分析研判+政策參謀助手+其他增值服務”的全方位服務模式。對公共服務中心年度新孵化電商主體單個實現網銷實績5萬元(含5萬元)以上,且幫助引導上線郵樂購裕安館達50家(含50家) 給予中心5萬元獎勵,達100家(含100家)以上給予中心10萬元獎勵。二是鼓勵支持區公共服務中心組織區內電商企業采用區域公共電商品牌開展網銷,對使用公共品牌的產品網銷額首次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給予中心5萬元一次性獎勵,達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給予中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創新舉措及重點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明確支持對象。在裕安區依法登記、依法經營的電商主體(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申報主體及法人代表經營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詳細獎勵資金?!洞胧ㄔ囆校饭?/font>15條獎勵措施,11條獎勵措施同網銷額掛鉤,其中6條按照網銷額百分比確定獎補資金。網銷額界定以B2C 模式為主,個人微信帶貨、海淘網、批發型網站一般不納入獎勵范圍。

(三)完善監督管理與績效評價。申報評審工作由區電商辦組織開展,屬地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并將審核合格的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等統一報至區電商辦。區電商辦組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市場監管局、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和現場評審。評審結果合格后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區政府批準撥付資金。區政府安排專項審核費用。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有權會同相關部門對電商經營主體所獲得的獎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問效。

(四)該文件明確了申報扶持政策的流程,規定了省、市、區同一項目按照就高原則享受,不重復享受,并要求加強對電商主體所獲扶持資金的跟蹤、監督和問效。同時明確因申報省、市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時省、市要求必須由第三方出具審核報告安排10萬元作為工作經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全區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牽頭協調推進具體工作任務落實。各鄉鎮街、高新區和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是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責任主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嚴格的審核制度,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地見效。

下一步,按照《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試行)》要求,由區商務局組織實施,認真貫徹落實,推動裕安區電商產業高質量發展。

八、解讀人員信息

解讀單位:裕安區商務局

 讀 人:裕安區商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葛洋洋    

    咨詢電話:0564-33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