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您通過六安市人民政府網“互動交流”留言。以下事項請知悉:
一、留言渠道
“互動交流”包括市長信箱、12345網絡渠道等網絡渠道,“六安市人民政府發布”政務微博微信等政務新媒體渠道,您也可以撥打“0564-12345”電話留言。
二、留言流程
網站渠道:根據建立完善全省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工作要求,六安市人民政府網與安徽政務服務網會員注冊、登錄、認證等一體化。如果您是六安人民政府網(安徽政務服務網)注冊用戶,請登陸網站后留言;如您不是注冊用戶,請您先注冊,注冊完成后登陸網站即可留言。留言時填寫“留言類型”、“受理單位”、“標題”、“內容”、“驗證碼”等,并選擇“留言是否公開”,可上傳照片等附件,其中帶“*”為必填項。
雙微渠道:可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發布”政務微博微信文章頁“留言(評論)區”或通過“私信”、“@”等方式留言。
三、留言審核
留言信息內容實行先審后發。參與留言即表明您已經閱讀并接受下述條款。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序良俗,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發布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
(二)嚴禁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嚴禁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等信息。
(三)謝絕發布轉讓、廣告、供求信息。
(四)承擔一切因留言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五)以下情況將不予受理或審核:
(1)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等的信息內容;
(2)無實質性內容或內容不具體,無法核實的;
(3)商業廣告或要求提供贊助等的;
(4)與政府職責無關、不屬于政府管理權限范圍的,個人糾紛等的,;
(5)已進入仲裁、司法程序的;
(6)已定性且實行信訪終結處理的;
(7)留言多次重復的;
(8)其他不予受理的情況。
對發布違反、違背上述條款的留言及留言人,將采取限制發布、限制功能等,對留言信息內容給予刪減或不予發布。
對留言人的個人信息將按有關規定加以保護,留言相關內容是否在網站發布,將根據您的許可狀態及留言內容進行判定。留言審核人員根據留言內容、訴求,調整受理單位,以便留言訴求更快更好解決。
四、留言辦理及反饋
您的留言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市政府網站在線回復的通知》(六政辦秘〔2005〕13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的通知》(六政辦明電〔2013〕5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通知》(六政辦〔2015〕2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網上留言辦理工作的通知》(六政辦秘〔2020〕74號 )等文件精神,及時給與受理、交辦、督辦、回復。原則上,咨詢類留言3個工作日內辦結,非咨詢類留言10個工作日內辦結。 留言辦理情況通過手機短信方式進行反饋,其中網絡渠道留言您亦可通過六安市人民政府網“會員中心”查看留言辦理進度、結果等。
五、留言選登及評價
根據您對留言“是否公開”的許可狀態以及留言內容,確定留言是否公開。公開的留言選登在相關欄目內。留言辦結后,歡迎您對答復作滿意度評價(滿意、比較滿意、不滿意)。